


安徽省江南产业集中区管委会文件
江南管发〔2014〕36号
安徽省江南产业集中区管委会关于印发
合作共建园标准化厂房招商优惠政策的通知
各部、各单位、各直属公司:
为坚持集约节约发展,加快打造全国最大的标房招商示范基地,努力解决当前形势下工业企业所面临的突出困难,积极促进合作共建园企业的健康发展,凡入驻合作共建园标准化厂房的工业企业,除享受《中共池州市委、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市工业经济转型发展的若干意见》(池发〔2011〕23号)文件规定的扶持政策外,还可享受集中区以下政策支持:
一、标房标配
对入驻标准化厂房工业企业配备的货梯、行车和变压器,按照“先安装、后补贴”的原则,对产权所有方给予统一补贴,具体执行江南管发〔2014〕22号文件规定补贴标准。
二、租金补贴
入驻合作共建园工业企业自签约之日起5年内,对年入库税收在6-8万元/千平方米的,根据厂房面积按4元/平方米月补贴给该厂房产权所有方;对年入库税收在8万元/千平方米以上的,每增加2万元,月租金补贴增加1元,但月租金补贴最高不超过8元/平方米(均按整数计算)。单个企业累计补贴不超过3年。
三、税收奖励
入驻合作共建园的工业企业均可享受集中区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(含增值税、企业所得税和购买厂房应缴纳的土地使用税、契税等)。合作共建园年平均缴纳税收超过30万元/亩的,从第6起至第10年,企业所缴税收超过部分的地方所得70%,按“先入库、后奖励”方式及时奖励给合作对象。
四、其他事项
1、合作共建园指按照《江南产业集中区鼓励合作共建园招商实施办法》(江南管发〔2014〕22号)规定签订的投资项目。
2、各合作共建园可参照集中区自建标准化厂房出售、出租管理办法,自行制定相应的出售、出租价格标准和后续管理服务规定。
特此通知。
安徽省江南产业集中区管委会
2014年9月3日
安徽省江南产业集中区管委会综合管理部 2014年9月3日印发 |
轻松一扫 投资资讯随时有
400-600-3737
手机联系:13062625088
微信联系:13062625088
QQ 联系:746583727
地纬招商网-招商投资门户网站
专注招商投资服务10年
拥有全球千万招商投资信息大数据
线上招商推广,线下项目推介
为政府、园区、企业提供一站式招商代理服务
让招商投资更简单 更精准 更高效
版权所有 上海百程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沪ICP备16044607号-2 Copyright © 2022 www.zhongguozhaoshang.com Corporation, All Rights Reserved